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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关于推进“人才兴市”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7-09-26 15:33:01

  最近,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人才兴市”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实施意见》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基本走势,对人才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
  去年,中央和省委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出台后,为做好文件起草工作,我们会同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人社等部门,广泛开展调研,组织外出学习,深入了解我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广大人才对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头号工程的推进实施,服务新旧动能转换,起草了《实施意见》。文件稿形成后,先后提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进行了审议。
  《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中央和省委的明确要求,也是我市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快人才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它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为改变我市“沿海欠发达”面貌,实现“追赶”“摘帽”目标,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总体考虑和主要内容。
  答: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三个方面。
  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围绕落实人才兴市战略,紧密对接“十三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认真谋划政策措施,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制度环境,形成人才支撑创新、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局面。
  二是坚持放活松绑。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的要求,坚持该放下去的全部放下去,不该限制的一律取消,着重从人才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人才工作机制等方面进一步下放权力,放宽条件、放开空间,让人才放开手脚创新创造创业。
  三是力求务实管用。紧扣当前我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瓶颈制约,直面人才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如人才市场化程度不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滞后;人才管理存在行政化倾向;“高精尖”人才紧缺;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政策难落实等问题,研究提出了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共七个部分20条,第一部分是改革人才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主要是明确市场、政府、用人主体的各自功能定位和改革方向。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是改革人才集聚机制,主要从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5个方面提出了系列改革措施。第七部分是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问:《实施意见》中的很多内容充分体现了改革精神,具有明显的日照特色,其中主要的创新点有哪些?
  答:改革创新的政策点遍布《实施意见》的各个条款中。其中,重点体现在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5个方面。
  如在人才引进方面,在认真分析评估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实施以来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要构建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用才机制。尤其是把海外人才提到更重要的位置,提出对企业前端孵化基地和离岸研发中心全职引进的人才进行扶持、企业招才引智的投入等合理性支出实行税前扣除、国企引才专项投入产生的成本等额计入当年利润考核、外专双二十计划、因公出国(境)团组安排招才引智任务等五项内容。
  在人才培养方面,突出创新创业导向,推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提出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在企业家队伍建设方面,提出“实行企业家培训导师制,对企业家进行社会评价,建立优秀企业家动态档案”;在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实施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完善“技能之星”职业技能大赛制度化建设,并将引进的高端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政策扶持范围;在打造创新创业平台载体方面,建设市科技创新中心,统筹规划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加大实验、科研设施和大型仪器的公共投入力度,等等。
  在人才评价方面,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评价机制。重点建立符合县及以下基层一线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加快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激活用人单位积极性。在高层次人才评价中引入市场化评价要素,健全重大人才计划科学遴选、评价、考核和退出机制。
  在人才流动方面,健全有利于人才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机制。针对当前人才流动和配置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破除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大力推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发挥人才创新发展院作用,有效畅通人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流通渠道。
  在激励保障机制方面,重点解决用人单位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性不高、人才兼职和离岗创业存在实际困难等问题,鼓励科技人才兼职、离岗创业,提出了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贴和鼓励银行实施“人才贷”项目等内容。
  问:改革人才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核心是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实施意见》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答:《实施意见》注重推动人才管理简政放权,提出建立市县两级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基层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人才优先准予用编”“将人才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建设市级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两项政策。
  政府更多的是要发挥好引导作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通过搭建更多科技研究的平台、学术交流的平台、创新创业的平台、成果转化的平台和服务群众的平台,真正让各类人才有施展才华、贡献才智的舞台。推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推动人才公寓建设,落实“人才绿卡”,为人才在落户、子女入学、社保、医疗等方面提供便利,为各类人才解除后顾之忧。加大表彰和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弘扬优秀人才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事迹,淡泊名利、矢志报国的精神,科学严谨、格物致知的态度,追求卓越、勇攀高峰的品格,让各类人才充分享有实现自身价值的满足感和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得到社会承认和尊重的荣誉感,让创新创业、创造创优成为时代新风。
  问:当前,各地都把引才用才机制改革作为重点,《实施意见》对此有哪些重要举措?
  答:目前,先进地区已由招才引智向提高劳动力素质和人口结构转变。尤其是今年以来,武汉、厦门、济南、青岛等城市集中发力。武汉成立招才局,提出5年内留住100万大学生的口号。厦门对顶尖人才团队,最高资助1个亿。济南市对94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市财政给予资金扶持1.165亿元。青岛给予新培养、新引进的顶尖人才500万元生活补贴、顶尖团队最高1亿元的项目资助。与先进地区相比,我们的投入低于他们,但招才引智的成本却更高,吸引留住高层次人才,压力更大。
  面对这种形势,我们只有构建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用才机制,实施更加多样化的引才政策,才能在新一轮人才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面对高端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支持用人单位“走出去”在国(境)外、国内一线城市控股建立前端孵化基地、离岸研发中心(机构)等,对其全职引进的人才,按人才引进政策予以扶持。企业用于招才引智的投入包括薪酬等合理性支出实行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才专项投入所产生的成本等额计入当年的利润考核。
  加强人才的柔性引进,积极对接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高端人才专家,通过挂职兼职、技术顾问、周末工程师、候鸟教授、假日专家、远程教学等形式,引进和使用高端人才。支持人才带科研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工作不计时间长短,视业绩贡献可与市内人才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进一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实施日照市外专“双二十”计划,下步,将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引进40个高端外国专家(团队)。对市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进行资金扶持。定期派出专业化、小型化团组赴国(境)外点对点对接人才,因公出国(境)团组一般应安排招才引智任务。建立境外人才工作联络站点,拓宽海外人才信息征集和引进渠道。加强引进海外人才载体建设,将留学人员创业园纳入创业扶持体系,培育留学人员创业示范企业,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
  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编制和行政资源配置,实施面向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培养党政后备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点国有企业管理人才引进后,可以纳入人才创新发展院管理,实行事业化管理、企业化待遇。这项工作今年已经开展,目前来看,各界反响很好,成效比较明显。实施日照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点培训项目,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200人左右。每年选派100名左右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名优校长、科技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医务工作者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培训进修。
  问: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离不开高技能人才的支持。《实施意见》对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为了激发广大技能劳动者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实施意见》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很多政策的力度已超过许多发达地区。对引进的高端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政策扶持范围。技工院校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招聘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6名的人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编制部门同意,可采取直接考察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职业院校参照执行。实施企业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制度,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分别给予一次性2500元、3000元职业技能提升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问:当前,基层人才流动性比较强,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需要政策向基层倾斜。《实施意见》对此有何规定?
  答:为了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文件要求,要研究制定乡镇(不含城区街道)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对乡镇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向基层一线倾斜政策,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收入水平。组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委会,对乡镇、社区及以下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中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单独评审,加强基层一线全科医生、儿科医生、护理人员等队伍建设。加大对乡镇专业技术人才聘用力度,健全完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镇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总数。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适当放宽基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学历要求,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有要求的岗位除外。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急需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到乡镇学校、医院、农技、林业、文化等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工作,且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的,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合格,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发挥人才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开展卫生、农业、教育、科技、文化领域人才到基层挂职锻炼和兼职服务,基层服务经历、贡献和业绩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问:最后,请谈谈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部署。
  答:《实施意见》是我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抓好落实。近期主要是做好三件事。
  一是召开全市“人才兴市”战略推进会。对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进行深入动员部署,印发《实施意见》,进一步烘托人才优先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是深入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政策解读、案例分析、专家点评等方式,加强对《实施意见》的宣传解读。
  三是抓好重点任务分工和督促落实。对文件涉及的政策点,逐一列明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细化改革举措,加快推进本领域本系统的改革任务。我们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协调落实机制、督办机制和成效评估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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