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统筹推进,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实现互促共融,才能彻底打赢这场硬仗。
统筹推进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科学方法论,也是做好工作必备的本领。在创城工作中坚持统筹推进、实现互促共融,就要着重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
处理好“保牌子”和“惠民生”的关系。保住“全国文明城市”牌子,事关日照的城市形象和未来发展,不容有失。但创城不仅仅是为了拿块牌子、争项荣誉,更重要的是通过创城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市民文明素养,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因此,我们一定要把“以人民为中心”放在首位、贯穿始终,切实树牢“创城为民、创城惠民”的理念,多办群众关心、基层需要、社会关注的好事实事,真正把创城的过程变成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变成推进精致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的过程。
处理好“治理”和“疏导”的关系。一个社会的文明素养,既是历史演进的结果,也是持续管理的结果;既需自律,也需他律。市民文明习惯的养成,既需要有力度的执法,也需要有温度的服务;既需要“硬”的约束,也需要“软”的引导。因此,在文明创建过程中,我们既要加强执法、严格管理,又要注重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做到管理与服务有机相结合,从而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让市民感受到城市的温度。
处理好“硬环境”与“软实力”的关系。持续优化“硬环境”,是推进文明创建、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但文明城市不只是城市“颜值”上的光鲜亮丽,更在于城市文化、市民素质等内在“气质”的塑造。因此,我们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要更加重视市民文明素质的养成,广泛开展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真正让文明成为广大市民的一种习惯。
处理好“短期整治”与“长效治理”的关系。创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打一场歼灭战是非常必要的。但必须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否则,有些问题就会死灰复燃,陷于“经常性的工作突击抓、突击性的工作经常抓”的恶性循环,创建成果也难以巩固。因此,必须在集中整治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创建工作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轨道。
处理好“党委、政府主导”和“群众主体”的关系。创建文明城市,党委、政府是主导,但党委、政府决不能唱“独角戏”,更重要的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合唱”。各级党政干部首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创建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用模范行动引领广大市民投身创建。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级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加强宣传引导,把工作落到基层,真正形成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创城是一项大考。但只要我们以统筹兼顾之谋、组织实施之能,处理好各种关系,实现互促共融,就一定能以优异成绩交出一份满意答卷。(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