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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隐秘”角落,文明之光处处照耀

发布时间:2020-08-30 18:03:40

近日,直播日照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市民相某仅仅因为车辆违停被交警贴条处罚便心生怨恨,在业主微信群中公然辱骂交警执勤人员;在同一群中的刘某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跟风附和,恶语相向。最终涉事者被群众举报,并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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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群内,涉事者言语污秽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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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事者被处罚

这种不文明行为无疑会给日照创建精致城市大打折扣,而敢于向不文明行为宣战的“朝阳群众”值得点赞。

细细想来,自日照市“净网行动”实施以来,因在网络恶语中伤他人、甚至公然约架而被处罚的行为也不是个案,为何屡禁不止?涉事人员除了网络法律意识有待提升外,文明道德素养也要打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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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觉得把房门一关,换上虚拟“马甲”,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躲在屏幕后充当横行网络的“键盘侠”“鼓吹手”,俨然将网络空间视为宣泄私愤、造谣生事的“无人区”。更有甚者,知法犯法,在网络“后真相时代”,缺乏理性思维,只知道一味的盲目跟风,推波助澜,肆意挑战法律底线,成为别有用心之人的“幕后”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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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指出:“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自然“另当别论”。

网络不是“隐秘”的角落,无论你身在何方,隐藏的有多深,恶意消息一旦发出,包括你的位置在内的所有举动可能已经被网警盯上了。这些“恶语”就像病毒一样,只要有滋生势头,就会被“隔离”,绝不会留有蔓延余地。所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哪怕是发发牢骚、过过嘴瘾的做法也不可取,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你要为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更要为自己不理智的冲动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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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刻不容缓,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势在必行。随着“精致城市”建设理念的深入开展,日照创新推动“互联网+文明”管理模式,将网络法治建设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范围,鼓励市民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通过法治建设构建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态。

依法上网是对网民的基本要求,文明上网更是对网民道德素养的根本考量。相信大家不止一次的被日照环卫工大爷“捐款武汉”、礼让斑马线上的“互敬礼”等视频所感动,也会不约而同的为这些凡人善举转发点赞,现实中这就是榜样的力量,这种正能量之所以能够在网络蔚然成风也恰恰反映出网民的道德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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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隐秘”的角落,只要是正能量,无论是当事人如何有意“避让”镜头,他们的感人事迹很快会流传网络,被网友“怒赞”。这种低调的善举与那些不断试探法律底线的行为之于阳光和黑夜,形成鲜明对比,值得网民深思,这恰是对网民道德自律意识的考量。

构建健康有序、文明和谐的网络空间,不仅需要法律保障、道德约束,还需要群众监督。网络整治不仅是一场持久战,也是人民战争,需要鼓励更多的“朝阳群众”合力监督。为引导全市网民参与网络文明建设,今年7月份,日照网信办发布《携手创建文明城市 共建共享网络文明的倡议书》,鼓励网民树立法治、文明、责任、自律、安全、共建六大意识,争做政策法律的捍卫者、文明新风的传播者、社会责任的践行者、文明网络的建设者、网络空间的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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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市委网信办发布倡议书:携手创建文明城市 共建共享网络文明

网络不是“隐秘”的角落,本身具有引力效应,只要正向引导,就能够聚焦文明之光点亮精致城市。作为日照市民,我们都是城市的代言人,只要我们理性发声,积极传播“日照好声音”,清朗、安全、和谐的网络生态离我们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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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云峰 摄

精致城市,文明先行。让我们凝聚正向力量,共织文明网,做一束光,照亮“隐秘”角落!

  (作者:宋臣法 封面 李云峰 摄,其他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佘宗花
审核:孙翔宇
统筹:许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