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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新设立“八一勋章”并组织首次评选

发布时间:2017-06-13 10:10:23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 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我军新设立“八一勋章”,并组织开展首次评选。新设立的“八一勋章”,是由中央军委决定、中央军委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军队最高荣誉,授予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建立卓越功勋的军队人员。经过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提名推荐,近日产生初步候选人,向军内外公示接受评议。
  评选颁授“八一勋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习主席关于功勋荣誉表彰决策指示,推进强国强军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饱含着习主席对军队的深切厚爱,对英模典型的高度褒奖,将极大提振军心士气、激发昂扬斗志,汇聚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强大正能量。此次评选颁授工作,以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聚焦备战打仗和直接为战斗力服务,注重先进性和代表性,重点选拔在促进战斗力生成提高、完成作战等重大任务、推进科技兴军、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作出杰出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英模典型。各级把组织评选作为深入推进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强化练兵备战的重要载体,采取提名推荐、资格审查、组织公示、全面考核、呈报审批的步骤组织实施,使评选过程成为深入学习英模事迹、激励官兵昂扬奋进的过程。
  “八一勋章”是军人最崇高的荣誉,英雄模范是民族最闪亮的坐标。广大官兵积极参与推荐评选,表示要以习主席关怀厚爱为强大动力,以“八一勋章”评选颁授为重要契机,学英雄、建功绩、当先进,踊跃投身强军兴军伟大实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颁授勋章是我军一项重要的荣誉激励制度,1955年国家决定对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军队有功人员,分别授予八一勋章和奖章、独立自由勋章和奖章、解放勋章和奖章。1988年军队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军队离休干部,分别授予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胜利功勋荣誉章。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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