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对200个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激励的通知》,日照6个乡镇街道受表彰。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18〕1 号)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市耕地保护任务量、2016-2020 年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结果等因素的基础上,经第 5 次厅长办公会审议,并公示后,评选出2018 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 200个,每个乡镇100万元奖励资金已经省财政厅下达。
各市与当地财政部门对接,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省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19〕1 号),予以贯彻落实。
2018 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名单(日照市)
黄墩镇(岚山区);
东莞镇、库山乡(莒县);
汪湖镇(五莲县);
南湖镇、两城街道(东港区)。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