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涛雒镇下元三村党支部书记朱永光因该村一贫困户死亡后仍享受扶贫政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仅是近日东港区通报的28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中的一起。
今年以来,东港区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为避免“虚假式”“算账式”“指标式”“游走式”脱贫等问题,东港区纪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督考局和扶贫办对《东港区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扶贫领域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力、贪污腐败、侵占挪用等6大类33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问责情形”,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划出作风“红线”,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戴上“紧箍咒”。
“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严防‘雨过地皮湿’。”该区积极构建集中整治“一盘棋”格局,从区纪委监委以及区扶贫、组织、财政、审计、督考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动检查组,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深入扶贫重点镇、村居、项目,围绕扶贫资金、产业项目、“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信息采集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线索21条,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追根溯源、见物见人,点对点抓落实,确保作风突出问题解决到位。
与此同时,东港区还注重用好问责利器,以精准问责推动脱贫攻坚。对精准扶贫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屡查屡犯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实行快查严处、“一案双查”,顶格问责处理。今年以来,共对4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处理,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东港讯(通讯员 柳陆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