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决定李永红代理日照市市长职务 刘加顺主持
7月24日下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加顺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森勋、郑加贵、李崇禧,秘书长赵文胜及委员28人出席会议。
会议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接受齐家滨辞去日照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李永红任日照市副市长、代理日照市市长职务。
刘加顺向李永红颁发了任命书。随后,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在宣誓完毕后,李永红表示,能够为日照人民服务、为日照发展出力,感到无比荣耀、非常幸福,一定倍加珍惜、真心爱护;同时更感到重任在肩、使命光荣,一定倍加努力、真心奉献。当前,日照进入了从“蓄势积能”到“发力超越”的新阶段,一定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市政府一班人,强化政治担当,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监督,严守纪律规矩,扎实推动日照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努力为实现山东“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贡献日照力量。
刘加顺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市政府的工作,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同心协力,共谋发展,把日照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滨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副市长高月波,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记者 王大鹏 孟祥燕)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9号)
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齐家滨市长的提请,决定任命:
李永红为日照市副市长。
现予公告。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齐家滨辞去日照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7月24日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齐家滨市长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同意其辞去日照市市长职务,并报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永红副市长代理日照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7月24日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李永红副市长代理日照市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