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
近来,从中央到地方,从监管部门到金融机构,各方频频表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和服务。我国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方面迅速推出一系列政策,行动迅速,态度鲜明。笔者认为,当前应抓住机遇,实施更全面深刻的改革,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第一,避免形式主义。当下,不少地方政府通过召开座谈会、评选表彰先进等方式,给民营企业家鼓劲打气;金融机构推出支持民营企业“二十条”等措施,并纷纷举行了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但是,我们发现,少数地方从省里到县里,各种活动一个接着一个,民营企业家忙于应付;部分机构与企业签约之后未付诸实际行动或落实较慢,一些措施简单汇总既有做法,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应将主要精力放在抓落实、求实效上来,而不是仍然停留在“表态竞赛”层面。
下一步,应减少坐在会议室座谈、签约,尽量不把企业家“请过来”,而是要眼睛向下,真正地“走下去”。政府部门要着重了解民营企业对营商环境的感受度,督察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金融机构要深入调研,真正倾听民营企业家的心声,瞄准融资痛点和难点,并在产品和服务上采取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
第二,避免短期行为。应该看到,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的成因是复杂多样的,既有外部冲击,也有内部因素,既有客观影响,也有主观问题。因此,解决问题的思路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欲速则不达。如果以行政化措施代替市场化原则,短期内能取得一定效果,但长期看则可能埋下风险隐患,既影响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也加重民营企业的负债水平。个别监管部门和机构为体现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刻意压低民营企业贷款利率,不但扭曲市场资金价格,破坏风险定价原则,还容易使逐利的资金流向楼市、股市等。
下一步,监管部门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既要解决“不敢贷”“不愿贷”问题,又要防止出现“硬给贷”“非给贷”现象;在加强对金融机构引导的同时,应尽量减少强制性和“一刀切”的措施,尊重微观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利;要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探索长效机制,通过优化流程、创新产品等来提升对民营企业的服务。
总之,要恢复民营企业信心和预期,帮助民营经济走出困境,当下要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政策。通过综合施策,实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统筹协调,逐步提升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从长远看,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要坚持“竞争中性”原则,通过改革法律、税收、管理等方面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显性制度和隐形壁垒,降低民营企业各种不必要的负担,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实现可持续的健康发展,这才是治本之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