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聚了各类要素资源和人类活动,对本地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城市精细化管理必须适应城市发展”。这给我们如何建设新时代高品质城市指明了方向。
所谓城市精细化管理,就是指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和社会自治等手段,把管理目标量化、管理标准细化、职责分工明晰化,形成以“精致、细致、深入、规范”为内涵的管理模式。近年来,为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力推进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全社会城市管理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相关配套制度标准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全民共治的城市管理格局尚未形成,城市发展重“建”轻“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交通拥堵、基础设施不健全、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开始凸显。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海滨城市目标,要求我们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规划建设要科学、超前。城市高品质管理的前提是城市规划建设的科学化,只有编制符合我市城市发展实际总体规划,才能建设高品质的城市,才能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我市按照“港产城海”融合发展的要求,规划形成“双城双区多组团”的带状组团城。在当前的城市规划下,还要充分考虑到后期城市管理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例如流动人口增加对环境承载力的考验、对交通的考验等,这些问题都是在城市建设规划过程中需要思考和解决的,因此,城市规划更需要超前眼光,要综合考虑空间布局、资源禀赋、交通等配套设施建设等因素,在尊重发展实际的前提下,做好前瞻性安排。
二是治理体系要规范、标准。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要强化依法依规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和标准,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根本保障。对于我市来说,在城市管理方面相继出台了《城市管理条例》《城市管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等,这就是在立法层面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强制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同时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与综合执法的衔接,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优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三是管理责任要明确、细致。实施精细化管理最重要的是责任的落实,要让管理责任传导到最基层,形成人人尽责、人人动手、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关键要做好两个方面:一方面,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党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领导,政府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住城市管理的基调,确保精细化管理有方向。另一方面,需进一步厘清市、区、街道、社区各级管理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主体的权限,避免出现交叉管理、错位管理、管理缺失等情况;同时编制管理责任清单,健全管理责任考核机制,强化对责任落实的考核监督,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真正做到管就管到底、管就管到位、管就管得好。
四是城市发展要特色化、智能化。城市建设需要追求地方特色,形成独特风格和优美环境。就我市来说,实施旅游富市,要在城市生态、城市人口流量、城市交通等方面重点关注,精细化管理要强化服务意识,要将服务理念渗透到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从服务层面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将智能科技手段有针对性地运用到群众衣食住行等民生领域,如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市民出行、旅游点人流量检测等方面提供服务,能够有效地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刘吉英 作者单位:市城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