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蒋月阳)1月15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日前,就安某等4人不服市国土资源局某分局不予立案告知的行政复议案件,市政府法制办专门举行了听证会。这是在行政复议听证程序中,机关负责人首次参加听证会。
据了解,听证会为当事人搭建了充分陈述意见、进行辩论的平台。听证会上,案件各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分别对自己的观点和依据进行陈述,并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通过听证,复议机关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全面了解了案情,也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申请人的对立情绪,增强了行政复议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了行政复议公信力。
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是在行政复议采取“书面审查”方式为主的基础上,对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的有益探索。市政府法制办主动将听证程序引入复议审理阶段,采用质证、辩论方式,赋予双方当事人充分陈述、申辨和质证的机会,充分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提高行政复议权威性,也有利于拉近与群众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