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日照市纪委市监委指定,东港区纪委区监委对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高兴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兴龙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等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向有关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高兴龙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目无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高兴龙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日照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