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日照讯 7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82家市属企业因没报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了解,《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公示年度报告。
如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据悉,商事制度改革后,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报制度。被列入名单的企业,赶快提交移出申请等相关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查无误后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万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