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范围
评选条件
(一)具有较强示范性和代表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配合开展党的工作,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在网络优质内容生产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在参加网络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积极,在全市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性。
(二)具有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申报对象发展符合有关政策的要求,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营收入好,就业吸纳、孵化指导能力较强。申报对象所生产的网络内容产品能在市级(省级、国家级、国际级)的专业领域比赛中展示或获奖,在网络平台上产生较大影响(依据浏览量、点赞量、转载量等指标确定),能起到发展日照文化、彰显日照特色、展现日照形象、凝聚向上力量的作用。
(三)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发展潜力。申报对象应具有固定场所和配套设施,有一定生产规模,所生产的网络内容产品应当兼顾质量与数量,能够面向群众,适合网络传播。
(四)具有较高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申报对象要有一支坚强有力的管理团队和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
评选数额
首批日照市网络内容生产示范基地拟评选10个(根据申报对象质量和数量进行增减)。
评选办法
(一)申报。各区县所属申报对象向所在区县网信部门提出申请,区县网信部门严格筛选甄别后,择优向市委网信办推荐。市直申报对象直接向市委网信办提出申请。
(二)评审。市委网信办组建评审小组,坚持“宁缺毋滥、成熟一个、命名一个”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选对象。经实地考评后,提出评审意见以及拟命名名单,并在网信日照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三)命名。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委网信办召开办公会研究后,提出最终名单,在网信日照公众号上向社会公布,并为入选对象授牌。
(四)管理。网络内容生产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评选一次。示范基地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示范基地资格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的,示范带头作用不明显的将撤销其称号。市委网信办将不定期对示范基地进行巡检,组织示范基地开展相互交流学习观摩,邀请业内专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
申报材料
(一)申报内容。申报对象应将基本概况、生产经营情况及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填入《第一批日照市网络内容生产基地申报表》(附件)中,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或证明材料、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浏览量、点赞量、转载量等证明)。
(二)申报时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寄至日照市委网信办网络新闻宣传科,并发送电子文本至邮箱。
联系方式
附件
来源:网信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