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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将举办消防行业技能竞赛,报名截至8月10日

发布时间:2019-08-08 13:10: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准求精的敬业a风气”要求,进一步促进消防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安全发展,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消防支队决定联合举办日照市消防行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组织


  日照市消防行业技能竞赛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团市委、市消防支队联合主办,市消防支队承办。


  二、参赛条件


  日照市范围内凡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中控室监管员、固定灭火系统操作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员、灭火救援员、消防战斗员、防毒防化抢险员等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三、竞赛项目


  (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技能项目(日照市“技能之星”竞赛项目)

  (二)消防设施安装维保技能项目

  (三)火灾扑救技能项目(日照市“技能之星”竞赛项目)

  (四)危化品事故处置项目

  (五)破拆救援技能项目


  四、命题标准


  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成立命题组,按《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灭火救援员》三级标准命题。竞赛内容分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考核占30%,技能操作考核占70%。为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编制了《全省消防行业技能竞赛规程》和理论知识题库,附件下载地址:www.sdxfjd.cn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

  (一)个人奖项

  1.各竞赛项目决赛前6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2.获得各竞赛项目决赛第1名的选手,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由竞赛组委会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日照市五一劳动奖章”;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申报“日照市技术能手”;

  3.获得各竞赛项目决赛前3名且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视情由竞赛组委会向团市委推荐申报“日照市青年岗位能手”。

  4.获得日照市“技能之星”竞赛项目前6名选手,按照《日照市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日人社发〔2019〕8号)规定给予奖励。获得其他竞赛项目决赛第2至第3名的选手,视情由竞赛组委会向市总工会申报奖金奖励。

  (二)团体奖

  代表队决赛总分前3名颁发名次奖牌,第4至8名颁发团体“优胜奖”奖牌,为3个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六、活动阶段


  (一)报名阶段:即日起至8月10日,参加人员通过准备线下审查材料进行报名,于8月10日前上报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日照市消防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近期1、2寸彩色照片各4张。

  (二)竞赛阶段:8月15日前,市竞赛组委会根据线上报名和线下审核情况,确定各竞赛项目参加人数,组织开展全市消防行业技能竞赛,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三)备战阶段:8月至省决赛,市竞赛组委会根据全市消防行业技能竞赛结果,每个项目选取3人(2人参赛1人替补)共计15人组成集训队,采用封闭集训的方式,备战全省消防行业技能竞赛。

  联系人:张群、金李;联系电话:0633-8099058;邮箱:sdrzfhc@163.com

附件:

  日照市消防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来源:日照消防

编辑:佘宗花
审核:孙翔宇
统筹: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