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日照讯 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山东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这一文件。“措施”共25条,主要包括尊重企业家、激励企业家、保护企业家、服务企业家、关爱企业家、培养企业家等六个层面。
文件还提到,省委、省政府将聘请优秀企业家担任“山东省发展顾问”。省直经济主管部门和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建立企业家顾问制度,及时问计咨询、征求意见建议。(扫码查看“措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