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为叶
2019年,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日照市建市30周年。
2019年,我入职日照检察机关30年。
30年,因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浪潮,日照这座海滨小城发生了沧桑巨变。
30年,我作为一名共和国的检察官,与正义同行,亲身经历了检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执法为民”,是我,也是共和国所有检察官,永恒的信念和追求。
信仰法治、以法律服务家乡、回报社会,是我学生时代选择学法律专业的初衷。1989年6月,国务院批复日照市由县级市升为地级市,面临毕业分配的我毅然决然申请回日照工作。是年7月,我被分配到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开始从事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一年后,因国家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各级检察院成立反贪污贿赂侦查局,我被充实到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1993年5月,我又被调到东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先后从事过控申、民行、公诉、反贪、反渎等检察业务,一干30年,参与承办案件数千起,历经了办案生涯的栉风沐雨披荆斩棘,也目睹了日照检察事业发展的历程。
很多人说,穿一身检察服很亮眼。对我来说,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更重要的是要履职尽责,恪尽职守,不亵渎神圣的使命,不辜负宝贵的信任。1989年底,我首次领到了全国统一制式的检察服:豆绿色军装式,大沿帽和红肩章上佩戴国徽。“不爱红装爱武装”的我穿上这身服装提审、开庭,格外威严有神。2000年至今,换装“00西服式”:藏蓝色西装套服佩戴胸章检徽,无帽子、肩章。如果不戴检徽,便是普通西装。制服,从大沿帽军装式,到西服式平民化,少了些威严,多了些亲和,伴随检察工作理念的转变,向着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30年,检察服庄严着我检察官的匆匆岁月,时刻提醒我肩负法律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实施的神圣使命,必须严格自律,依法办案,为检察队伍增光添彩。30年,从初出茅庐的学生,成长为基层院一名资深员额检察官,我始终坚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为检察事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热情,践行着一名检察官的庄严承诺。先后多次被记功授奖,先后多次被授予“办案标兵”“市级优秀公诉人”“严打整治先进个人”“巾帼岗位明星”“三八红旗手”“省级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所办案件在历次省级、市级质量评查中获得佳绩,多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有的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予以转发。
一滴水,只有融进大海里才能显其浩瀚;一棵树,只有挺于森林间方能称其参天。我深深懂得,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我只是东港区检察院这支优秀检察队伍里的普通一员——— 我院曾被荣记省级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连续15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从检30年,我深深体会到:检察工作是一项政治味很浓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办案是检察工作的重心,通过依法办案,把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诉讼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责落到实处,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原则性政治性很强的工作。
记得入院报到时,检察长进行政审问询,我回答很坚定,因为我的父亲是一位战争年代火线入党的老共产党员,受父亲的熏陶和党的教育,我对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有清醒的认识,衷心拥护党,信仰法治。检察长表情严肃地点点头,“检察干警首先得政治上过硬,听党指挥,维护大局,既红又专。听说前期你在日照法院实习,咱们刑检部门好多同志认识你。”“是的,我随法官们来沟通案件多次。”检察长语重心长地说:“检察院条件暂时简陋些,但是干警们有艰苦奋斗、严格执法、服务大局的光荣传统,打铁还需自身硬,希望你在队伍中加强锻炼,尽快成为办案骨干。”我表示:向前辈们学习,努力工作,尽快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干警。当时日照检察基础设施确实非常简陋:四排平房,其间是土路,两排为职工宿舍,另两排用于办公。我所在的批捕科借用市水利局的办公室。从入院起,我边学边干,一丝不苟地阅卷、提审、调查取证、实事求是地汇报案情,严格规范地拟写法律文书。三个月后,科长考试似的安排我独立审查案件,再提交集体讨论研究。当时所有案件都必须经科室集体讨论后提交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我的审查意见很快在检委会通过。随后,因为我法学功底扎实,好学肯干,领导们放心地给我压任务办案。那时,案卷文书全部手写,只有对外公开的起诉书在拟稿签发后,由打字员以铅字蜡纸手工打印。一辆三轮警用摩托车和一辆半新轿车就是全院的公用交通工具。平时多数干警骑自行车或徒步办案。1991年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经济犯罪办案力度的加大,我们办案条件逐渐好转,增配办案用车、微机、四通打印机、BP(传呼)机和对讲机。2000年,公诉业务增添了微机多媒体示证设备。随后,实现了全部微机联网办公。2004年,全国检察系统增强基础设施,我院新建了配备空调的办公楼,设立了专门办案区、办案同步录音录像。后来,增设检察专线三级互联网,远程询(讯)问取证、汇报案件、业务培训、专项视频会议,非常便捷。现在,我们办公办案基本实现了全程信息化。
办案装备的变化,见证了检察事业的发展历程,也体现着我们检察官为公平正义奋力拼搏、无私奉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2005—2007年,我主持公诉工作期间,全科只有八名干警,每年办理五百到七百余起公诉案件,以不到全市公诉队伍四分之一的警力,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接近全市二分之一的公诉任务;在我从事反贪、反渎侦查工作期间,多年保持了这样的习惯:出发用的拉杆箱就放在卧室床头边,每次出发回来立即把备用的物品再充入,一旦接到出发命令,回家拉起箱子就走;无论是什么案件,只要是党委交办或关注的、检察委员会确定立案的,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和阻力,深挖细查。多年来共参与查办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300余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数亿元;无论是调查询问证人还是讯问犯罪嫌疑人,都反复梳理案件材料后制作预案,察微析疑,以理性和法律智慧面对企图对抗的当事人,哪怕只是他(她)摁完手印递给他(她)一张纸巾……我们如此敬业,就是要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我们如此怀柔,就是认识到对立永远不是最好途径,我们要传递法律的温度,要让每一位当事人,即使是犯罪嫌疑人,感受到社会关爱和公平正义,这是我们检察官的孜孜追求。
“唯法为尊”。2000年,我们在分类办案、培养“办案专家”的同时,会同东港区法院积极探索改革办案机制,组织去北京市的检察院、法院等处考察调研刑事诉讼,后推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同类案件简易程序合并审理等机制,保证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针对青少年犯罪频发、成为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的现象,我们结合办案,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创新,寓教于审,教育与惩罚并举,率先推出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诉前品行调查制度、对罪轻确有悔改的初犯暂缓起诉制度、与多部门联合教育挽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公诉科连续多年获市级“青年文明号”,1999年,成为全市首个“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随后又开展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诉前品行调查制度”在全国基层院检察长论坛发表,得到广泛认同。
2003—2004年,针对同级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存在的情况,除了适用抗诉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我们探索适用检察建议启动再审,拓展了法律监督的渠道。该方式督促法院“自己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法院和当事人都比较容易接受,提高了办案效率。2004年3月,我主办的杨某申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的典型案例予以转发。随后,高检院民行厅在山东省召开检察建议启动再审专题会议,我作典型发言,受到与会领导和同志们的充分肯定。东港区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连续多年获得省级表彰。
近两年,随着检察改革,我所从事的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成为检察工作新的重点任务。我们瞄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这个目标,在保护生态宜居的公共环境、保障医药卫生食品安全、保护国有资产等方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执法、管理部门履行职责,追究失职之责,推动老百姓呼声最高同时也是社会最棘手难题的解决。
我深刻体会到:求实、求是,是我们履行职责的需要,也让我们在许多工作中创造了自己的经验,得到上级肯定和推广。近年来,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通过遴选,我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因此更倍感任重道远,更须努力奋斗。
作为共和国一名普通的检察官,我骄傲、我感恩!路漫漫而初心不忘,我将继续坚守法治信仰,与正义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