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日照讯 日前,经中共日照市委批准,日照市纪委市监委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处级审判员李志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志毅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丧失纪法底线,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私欲膨胀,为官不廉,将个人费用在其他单位报销,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知纪违纪,执法犯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在审判执行活动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
李志毅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毅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