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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每一位日照人!医保报销比例、报销时限……

发布时间:2019-12-12 17:04:34

医保卡

是我们生活中的重要保障

那么,日照人要注意啦!

具体报销比例?

报销时限?

这些重要信息一定要知道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的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在职人员300元、500元、700元,退休人员200元、300元、400元;在一个统筹年度内,第2次住院起付标准比首次住院递减100元,第3次住院起取消起付标准。

分段报销比例: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的部分,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职工报销92.5%1万至15万元的部分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职工报销95%15万至25万的部分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都报销90%

职工大病保险规定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和大额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8000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补偿75%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部分补偿85%

我市一退休公务员为例2019124日至201921日在日照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一共发生医疗费10581.9元,减去政策范围外不能报销的费用653.63元后,剩余9928.27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中起付线400元由个人负担金额;起付线至一万元部分剩余9528.27元,按92.5%的比例报销,报销了8813.65元,个人负担了714.62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8.77%,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3.29%

另外,个人负担的费用中有1725.35元符合公务员补助的报销范围,可以再补助50%862.68元。他此次住院共花费10581.9元,一共报销了9676.33元,加上公务员补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7.46%,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1.44%

备注:报销比例还要具体看每次住院使用的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明细情况。

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的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实施基药制度的一级医疗机构,首次300元,第二次200元,以后每次100元;其他一级医院,首次500元,第二次400元,以后每次100元。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5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起取消。

报销比例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一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以上至30万元部分报销80%(其中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90%);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至5000元部分报销70%5000元至15万元部分报销75%15万至30万元部分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部分报销55%1万至15万元部分报销60%15万元至30万元部分报销75%

居民大病保险规定发生的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2020年起1万元)至10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偿6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偿65%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部分补偿70%30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偿75%。年度最高补偿限额为40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人群,落实居民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其起付标准降低至5000元,起付标准至10万元报销65%10万元至30万元报销75%30万元以上报销85%,上不封顶。再救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因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出,经五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以上(5000),按照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累计救助额不超过2万元。

五莲县一位普通居民为例他今年在五莲县人民医院首次住院,住院总费用84562.64元,减去不能报销的费用6522.21元后,符合报销政策范围的费用是78040.43元,起付线500元个人自负,起付线到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0%,报销金额3150元,5000元到1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5%,报销金额54780.32元,这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57930.32元。

个人负担中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为20110.11元,起付线12000元个人自负,起付线到10万元补偿比例为60%,补偿金额4866.07元。

本次住院总费用84562.64元,一共报销了62796.39元,个人负担21766.25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0.47%,实际报销比例为74.26%这也是个案,报销比例还要具体看每次住院使用的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明细情况。

通过上述两个例子来看,我市参保职工和居民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报销比例还是比较高的。

在此,主流日照也呼吁广大参保人员患病治疗时尽量选择使用政策范围内的药品、检查和治疗项目,这样可以大幅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负担。

除了这么高的报销比例,参保群众还有哪些政策可以享受到呢?

1.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全额补贴

2.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

3.将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参保居民使用经省统一谈判确定的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和治疗其他疾病的特殊药品,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40%提高到60%

4.减轻特殊人群就医负担。取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慢性病就医起付线;苯丙酮尿酸症患者18岁及以下的所需特殊治疗食品费用,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万元医疗救助,18岁以上患者每人每年最高救助1.2万元;0-17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脑瘫、孤独症儿童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慢性病门诊发生的合规费用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5.202011日起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2万元降至1万元。

6.健全联合采购新机制,组建了市级七家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联合体和四个区县级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挤压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不合理水分

7.参保人员异地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经住院医院同意,到其他定点医院进行检查和购药的医疗费用,可合并到本次住院费用中按规定报销。

8.急诊留院观察期间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可按照住院政策报销。

9.使用雷珠单抗、康柏西普眼内注射治疗黄斑病变发生的费用可参照门诊慢性病政策报销。

10.门诊慢性病术后复查及癌症放化疗的患者到就医地同级别及以上医院治疗的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11、在高血压、糖尿病已经纳入慢性病门诊和门诊统筹范围的基础上,再将高血压、糖尿病的用药纳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另外单独报销。

12.医疗费报销申报不论时限,随时可以申请。

13.转诊转院零跑腿

14.急诊或自行赴市外住院治疗的,在电话备案基础上,开通日照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备案服务,备案时限由住院后3个工作日增加到5天,而且因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全国异地联网即时报销,当然未备案的和外伤的医疗费用仍回参保地报销,但报销资料由年度集中受理一次改为即时受理。

15.转诊转院备案医院扩大到就医市所有联网医院,60天内可在当地所有联网医院自由住院治疗。

16.将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入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方便市外参保人员在我市看病就医。

17.使用特药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市内2家特药定点药店。

18.进一步简化门诊慢性病鉴定流程,取消集中体检环节。

19.市内市外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月数可以连续计算。

20.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本人家庭成员可以通用。

21.住院发票交给患者自己留存。

22.打造群众满意的医保服务体系,编制日照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

23.每年115日前,根据各医院上年度基金支付情况,为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医院预拨3个月的周转金。

24.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体化结算拨付。

25.“高值医用耗材项目对照容缺通过。

26.调整定点医药机构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就医报销是个大事

可要记清楚哦!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成)

编辑:刘源成
审核:迟锐
统筹:李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