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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6 万元

发布时间:2019-12-21 08:35:16

  主流日照讯 近日,岚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将4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岚山区巨峰镇吕某家中。截至12月中旬,岚山区检察院已为9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6万元。

  今年3月26日,吕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341省道与一辆醉酒后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吕某受伤严重,经鉴定构成为重伤二级,生活无法自理。巨额的医疗费为这个家庭增添了很大的负担,生活极为困难,然而,因肇事方原因,受害人吕某至今没有获得任何经济赔偿。

  岚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主动走访调查,与受害人所在地的村委会、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经情况核实后,向被害人吕某的儿子送达《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告知书》,告知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帮助他们申请司法救助。

  近年来,岚山区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在工作中尝试多途径、多方式开展司法救助,截至12月中旬,岚山区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户15人,累计为9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6万元,让群众深刻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切实解决了受害人生活困难。(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季平 通讯员 许传欣)


编辑:刘源成
审核:孙翔宇
统筹:李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