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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职工医保出新政

发布时间:2020-01-08 20:58:20

为解决我市各区县职工医保基金不平衡的问题,更好发挥医保基金统筹互济功能,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实现市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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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人 季尚华

职工医保实现市级统筹后,一是进一步发挥基金的共济效应,彻底解决了各区县之间基金收支不均衡的问题。

二是减轻了个人缴费负担,取消了自2003年1月起至退休月期间不得中断、欠缴的规定。降低了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将缴费基数由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00%降低为60%。调整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有关政策,降低了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负担。

实现市级统筹后,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共济保障能力和待遇水平,更加方便人员就医,职工个人的医疗保险待遇有了相应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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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将“医保甲类药品”扩大为“医保目录内全部药品”,取消了起付线。将急诊留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大病保险年度最高补助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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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基金统筹层次的提高,基金的保障能力也会增强。这确实是利国利民的好政策。


 

附件: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日照市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实施办法的通知


日政办发〔2019]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日照市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日照医疗保障)


编辑:任远
审核:厉敏
统筹: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