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我要投稿

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市人大代表许传江关于扶持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6-24 08:07:27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管玉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新建、升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21处,开办长者食堂22处。

  对此,市人大代表许传江表示,对这个做法他非常赞同。他认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提供嵌入式、小型化、多功能的养老服务,普遍受到老人们的欢迎,能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步伐加速,“银发中国”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压力和严峻考验。国家高度重视养老问题,相继颁发《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等文件,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

  “随着高龄化、少子化、空巢化的加剧,家庭对老人的照料日趋弱化,这一点在农村尤为突出。60岁至8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大部分省份在300元以下,生活比较艰苦。”许传江说,再加上大多数老年人观念较为传统,愿意就近获取“家门口”的养老服务,因此社区居家养老提供“嵌入式”“小型化”“多功能”的养老服务,普遍受到老人们的支持。

  在许传江看来,目前社区居家养老存在几个困难:经费投入有限,广大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仅靠村集体或者社区,经费远远不够;社会认可度不高,老年人及其子女在内多数人对居家养老服务了解不多;养老护理人员不足,水平不高,社区、村居工作人员十分短缺,人员分工上难以运转。

  许传江认为,要加大“建”的经费,还要给“运转”的经费,提倡由村集体或者社区承办非盈利性质的日间照料中心,提供一日三餐、基本医疗服务,运转经费由中央制定相关实施办法,按照服务老人数量,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提供补贴,维持其正常运转。同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面向困难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制度,扩大发放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与此同时,长期护理保险费实行由政府、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共同负担的办法,政府对不同年龄段老人给予不同的护理费用补助,对70岁以上老人的医养护理服务费用,政府的补助部分应达到70%以上,对于城乡特困、农村五保等老人群体,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无偿服务。

  此外,许传江认为应加强服务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采取灵活的培训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养老护理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对于培训合格上岗的养老护理人员,应建立护理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制度,解决养老护理人员的待遇、医疗、保险等问题,保证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编辑:佘宗花
审核:厉敏
统筹: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