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6月20日电 20日,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下发通知,进一步升级限购政策。 通知指出,即日起,从西安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西安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西安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