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51号),要求切实做好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主要从保障范围、保障水平、支付方式、定点管理等方面对残疾儿童医疗保障工作提出要求,突出了以下五项重点内容。
扩大年龄范围。本次政策统一将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年龄范围扩大到了0—17周岁,将更多未成年患者纳入康复救治医疗保障范围。
取消户籍限制。新政策取消了参保户籍限制,规定凡是参加我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儿童都可以享受待遇。
提高待遇水平。本次政策明确要求,将国家规定的29项医疗康复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并进一步要求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治疗费、必要的检查检验、药品等费用纳入医保门诊支付并参照门诊慢病管理,对于原来那些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患者,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个人费用负担。
完善支付方式。要求各市针对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需长期治疗、门诊和住院治疗相结合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按床日、按病种或按人头定额等方式支付。做好救助资金补助落实,充分发挥政策协同保障作用。
规范定点救治。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康复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定点,保证患病儿童得到就近治疗。规范康复医疗机构定点协议管理,将康复效果、评估情况等纳入协议考核指标,与医保基金拨付挂钩,督促康复医疗机构提供规范有效的医疗服务。(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