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现在已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措施。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体系。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监督监护人履行法定责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目前,所有区县均已经出台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文件,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均设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业干事和联络员。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建立强制报告机制,明确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强制报告的情形和责任单位及人员。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及时受理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报告,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完善源头预防机制,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城待遇。
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措施。实施救助保护,做好监护责任缺失、遭受家庭暴力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工作,纳入低保救助范围148人。目前,单独居住、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人监护农村留守儿童1390人,落实监护责任工作已全部完成。实施精神保护,通过发挥心理辅导专业机构作用、开展“爱心妈妈”等活动,加强了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精神关爱、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强化工作保障,提高工作成效。依托山东省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信息平台,对农村留守儿童实施动态管理,并与教育、公安等部门形成了信息共享、协同办公、及时处置的关爱保护工作网络。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社区普法、以案释法等活动加大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记者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