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报/日照新闻网讯
周六,为了调查环境保护现状,我们一家来到了具有浓厚人文气息的河南大学。
三是要增强法制观念和群众观念。农村干部不学法,不懂法,就不知道如何发展农村经济,不知道怎样搞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就无法真正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大家平时就要通过自学,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法》等基本常用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和掌握,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学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方法。
总结近三年的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专业技术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今后工作中应继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提高商业化业务拓展、业务创新及风险管理控本事。二是对一些逾期项目虽然进行了期限重组,延迟了风险,而未完全实质性化解风险,三是系统的政治学习还不够深入,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尤其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素质。四是始终坚持党的优良作风的自觉性不够,距离时时、事事、处处践行“三严三实”还有一些差距。以上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加以改善。
4月是全国第24个爱国卫生月和我省第16个健康教育宣传月。
各位老师,同学们:
年轻人,你的出路就是奋斗,你的义务就是创造,你的职责就是贡献,你的名字就是"要问心无愧"!
1.同学们要做到的是,不要用打火机、火柴玩火。不要单独去燃放烟花、爆竹,如果要放,必须要有大人陪同。你们能做到吗?
5、春季注意皮肤等传染病,有高烧、水痘等病的学生必须在家休息,以免交叉感染。
此刻科技发达了,人们出门都是开私家车,吃饭都下馆子,然而,不少饭馆都有用一次性筷子。这些都是对地球有无染的。
(一)、理顺好“两委”关系,在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上有新起色。从换届选举后的工作运转情况来看,在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上,有三种模糊认识和错误需要认真加以纠正:一是片面强调“自治”,不要党的领导,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村委会说了算,由村委会带领群众搞“自治”就行了,不需要党支部的领导。二是认为村委会是群众选举产生的,党支部是选举产生的,村委会代表面大,一般工作应由村委会做主。三是认为村委会只应对群众负有责任,只考虑本村群众的利益,而党支部主要对上级党委、政府负责,二者关系不协调。从实际出发,规范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建立核心突出、程序规范、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是提高目前农村工作水平的当务之急。首先,要坚持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村委和其他组织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村支部是领导核心,村委会是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这一点必须搞清楚。村委会特别是村主任要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自觉做到到位不越位,自觉树立服从和配合意识,不争权、不越权,根据集体领导和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二是明确原则、规范程序,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是各级党组织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是维护和增强支部班子领导权威的重要途径。这一基本制度坚持好了,班子内部才能达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工作中,党支部特别是支部书记要做到主持不专断,勤通气、多协商,该让村委办的事情大胆放手;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团体也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三是要明确当干部是为了什么,怎样才能当好干部,带头搞好团结,形成工作合力。党支部书记作为村里的“一把手”,要充分调动“两委”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党支部书记能力再强,也得需要村委成员的支持配合,必须要有团队意识,讲究工作方法,积极争取其他同志的支持配合。特别是对自己有看法、有意见的同志,支部书记要以诚相待,平时注意及时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在村内营造一种团结向上的良好风气。四是对上负责,对下负责。对上负责,就是对镇党委、政府负责,就是要讲政治,讲下级服从上级,努力完成上级各项任务,对得起党组织对你的培养和信任。对下负责,就是要为群众公平、公正地办好事,办实事,促进经济发展、村里面貌的改变,构建和谐社会,对得起群众的信任,对得起那神圣的一票。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霞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