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报/日照新闻网讯 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日照市日照绿茶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有关内容。该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日照绿茶是我市规模最大、基础最好的农业特色产业,也是带动农民增收、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我市先后出台《日照市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办法》《关于做大做强茶产业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措施,规范茶叶安全生产,推动茶叶品质提升。近年来,日照绿茶出现了经营主体多、生产种植不规范、品牌小而散、外地茶假冒日照绿茶等新情况,影响日照绿茶品牌形象。为守护好“日照绿茶”这个代表日照城市形象的“金名片”,亟需通过立法,全面规范日照绿茶生产经营行为,用法治手段为日照绿茶提供系统化的保护。
据悉,《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在茶树种植、茶叶加工、质量管控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在茶树种植环节,紧盯禁用农药使用和生长调节剂、催芽素滥用等问题,对相关禁止性行为进行列举,建立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加强茶树投入品管控。在茶叶加工环节,推动茶叶标准化加工,对在茶叶加工中添加色素、香精等外源物质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在茶叶销售环节,针对外地茶冒充日照绿茶问题,规定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和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维护日照绿茶市场秩序。
同时,该《条例》对加强日照绿茶品牌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针对市场上存在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日照绿茶”证明商标、外地茶冒充日照绿茶等违法行为的问题,《条例》明确了商标权利人和使用人的责任,固化了产地溯源管理等条款,明确了日照绿茶防伪溯源专用标识的加贴范围,细化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璐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