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日报/日照新闻网讯 五莲县人民法院洪凝法庭地处五莲县城西南端,洪凝河西岸,现辖五莲县城区、洪凝街道、石场乡。该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积极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实现诉内、诉外调解工作的有序衔接,促进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4年1至10月,该法庭共新收各类案件715件,结案681件,调解率达47.14%。
法庭+乡政府 共同调解
“我成被告了?我在我家旁边磨饲料、放东西,谁管着了?我不调解。”被告老林接到洪凝法庭张志心法官的电话,得知自己被村委会起诉后,情绪激动,拒绝调解。
这是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老林的房屋旁有一块闲置的集体土地,他经常在此磨粮食和堆放秸秆。因磨粮食噪声大、粉尘飞扬,而且堆放的秸秆引发了火灾,导致周围村民不满。村委会起诉老林,要求其腾出土地。
考虑到老林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对诉讼比较抗拒,张志心法官便协调了石场乡政府,与村委会、老林共同到乡政府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与政府工作人员“情、理、法”三管齐下,从邻里关系、安全生产、法律规定等多方面进行了释法明理。
经过多轮联动调解,最终村委会同意撤诉,老林也表示会进行整改。
从极度抗拒,到妥善化解,洪凝法庭将调解现场搬到群众身边,通过与政府联合调解,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今年以来,该法庭共“走出去”联合辖区党委、政府开展调解12场次。
法庭+司法所 共同联动
“高某是社区矫正对象,会定期报到。他报到时,我联系您!”洪凝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对洪凝法庭干警说。
当事人高某涉及多起案件审理,但找不到其在何处,也无法通过电话联系到高某。法庭干警在到高某住所地走访时,从村委得知其在进行社区矫正,可以通过司法所得知其具体动向。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洪凝法庭便联系了洪凝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高某会于特定时间到社区矫正管理局报到。随后法庭在司法所的配合下,在高某报到时将其带回了法庭。
到法庭后,法官针对高某所涉的多起案件与其进行了耐心说明,高某表示会积极配合案件审理,并与其他当事人进行了有效沟通。最终,其所涉案件顺利办结。
人难找、送达难,一直是困扰审判工作的难题。为解决该问题,洪凝法庭整合多方力量,加强与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协调合作,多渠道、多途径查找当事人,促进案件办结。
法庭+住建局 共同勘察
“感谢法官给我们调解,既省去了鉴定费用,又让我们邻里和好如初,见面也不尴尬了。”现场勘察完毕,原告小王和被告小张同时向法官表示感谢。
小王和小张是上下楼邻居。去年6月,小王发现自家卫生间天花板漏水,便找到楼上的小张说明情况。小张在找人维修后,漏水问题依然存在。因沟通不及时,二人矛盾激化,小王一气之下诉至法院,申请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要求小张赔偿经济损失。
该案一判了之不利于邻里和谐,若是进行鉴定,费用较高、时间较长。法官决定加大调解力度,在做好当事人工作的同时,主动与县住建局对接,希望从专业的角度进行调解,化解纠纷。
了解情况后,住建局帮助协调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找到了漏水原因。知晓症结所在,小张表示会积极配合解决漏水问题;小王则放弃诉讼,也不再向小张索要损害赔偿。
洪凝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案件多发领域主管部门及行业机构的联络协调,2024年共在诉前化解纠纷30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法庭+多部门 共促家和
洪凝法庭是“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对家事纠纷案件的化解实现府院联动的常态化。该庭与政府、公安、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协作配合,构建起部门联动、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并从以上单位聘请8名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选聘5名具备心理咨询资质的人员参与案件调处等工作。
原告大李、被告小李系亲兄弟。两家田地相邻,双方因正常生产通行及灌溉用水用电问题而引发争执。该案案情看似简单,但关系亲情修复、耕地使用等问题。经了解,双方耕种的土地均承包于政府,法庭便联合辖区政府、司法所共同参与调解。
二人在开始都带着情绪,互相指责是对方不讲情理才造成眼前难堪的局面,均不接受调解。法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查勘,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其他部门参与调解的人员引导两兄弟换位思考,从法律及亲情的角度分析利弊得失,寻找平衡点,引导双方各退一步。
最终,兄弟二人接受了法庭的调解建议,对灌溉用水、用电及通行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约定,案件圆满执结。
2021年以来,该法庭共审结家事纠纷案件778件,调撤率78%,服判息诉率96.5%,其打造的“洪莲家和”品牌得到社会各界认可。(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卢昱东 通讯员 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