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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4-03-21 11:00:07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290.1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4.10万人。人口出生率12.80‰,人口死亡率4.55‰,人口自然增长率8.25‰。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285.05万人。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90元,比上年增长1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其中,工资性收入19970元,增长10.7%;经营性收入3144元,增长16.2%;财产性收入474元,增长14.4%;转移性收入3515元,增长12.2%。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901元,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04元,比上年增长12.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其中,工资性收入6024元,增长20.5%;经营性收入4757元,增长19.4%;转移性收入363元,增长22.8%;财产性收入161元,下降75.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315元,增长8.5%。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年末城市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7.14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43.49平方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全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1320套,建成5653 套,分别占年计划的113.2%和126%;全市发放廉租补贴1618户;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对象637户,每户补贴标准为7.8万元。加快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共完工及在建农村住房16162户,危房改造5042户,分别占年度任务的161%和104%。城中村改造扎实推进。新启动25个村居改造,拆迁房屋5000处、65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楼53万平方米。自2006年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以来,已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812万元,解决了10474户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2013年1618户,平均每户补贴2163.5元。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78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73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0.1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万人。累计实施各类培训4.1万人次。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1%,低于年度控制目标0.69个百分点。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3.1%。

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5.94万人、105.22万人、21.42万人、31.47万人和25.2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9.3%、26.1%、30.6%、9.2%、12.5%。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4.84万人。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提高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80元提高到780元。

社会救助事业稳步发展。全市救助管理站3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处。年末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87个,收养7661人。社会福利企业23个,安置残疾人员662人。现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54个,总床位数达到7747张,集中供养率为71.4%,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3500元和2500元。全年福利彩票发行额达4.8亿元。

群众生活保障水平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继续提高。城镇保障人数1.04万人,平均月保障标准达到每人400元,人均月补助240元,提高50元。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人数87256人,人均月补助135元,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上调到每人每月1220元,小时最低工资由11元调整为12.5元。连续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217元,达到2025元。

平安日照建设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年刑事案件立案7348起,下降0.15%;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695起,增长34.1%。全市查处社会治安案件20724起,下降18.1%。全市110接警总量下降5.4%,违法犯罪警情下降11.3%。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4起,死亡人数61人,分别下降1.7%和1.6%。

注:1、本公报数字主要是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城镇和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餐饮业。

6、自2013年开始部分统计口径调整:水利部门统计的节水灌溉面积不再包括渠道防渗面积和其他节水灌溉面积;省以下财政体制进行调整,财政部门统计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只统计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火灾死亡3人以上较大火灾事故。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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