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城市建设
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加快完善中心城区市政设施,中心商务区安置楼主体基本完工。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68.4万平方米,海岸带整治基本完成。全年完成城建投资100.4亿元,城市建成区面积100.8平方公里。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81%。
城市载体功能增强。年末城市道路长度1495.3公里,面积2039.4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5条,城市排水管道总长度1474.9公里。全年自来水供水总量7099.72万吨,下降3.1%。城市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煤制气总户数达到21.5万户,全年供应液化气总量1.15万吨,下降4.2%;供应天然气总量1.1亿立方米,增长3.8%;年末用气普及率达到99.4%。新增供热面积4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510万平方米,增长2.7%。城市公园绿地面积1564.3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3.35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94%,建成区绿地率42.41%。市区现有公园、动物园24个。光大国际日照垃圾发电项目一期建成投运,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年末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车辆909辆,其中清洁能源公交车209辆,新能源公交车407辆。年客运总量7443.6万人次;出租汽车运营车辆1398辆,年客运量3730.3万人次。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汽车8.63标台。
十、资源、环境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新增耕地4965亩,连续19年耕地保护面积不减少。做好日照机场、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青连铁路等大项目用地等保障工作,全年上报各类批次用地84个、1.9万亩。全市招拍挂出让土地240宗、1.66万亩,土地出让收入69.77亿元,实现政府收益28亿元。建成“日照市矿山开发远程监管平台”,对35处矿山进行监控。在全省地级市率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数字日照”建设成果已经为全市30多个部门提供了基础地理信息服务。
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城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02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57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8.1%、15.6%、5.6%、3.4%,获得省级生态补偿资金475万元。全年空气质量达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为298天,列全省第四位,同比增加15天。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功能区达标率100%。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2.2分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6.1分贝。
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下降。全市1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新增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6万吨/日,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60余个,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年末全市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生态功能区1个;命名省级以上生态乡镇39个,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20个。我市成功创建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沿海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