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严明政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作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关键因素,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五个必须”体现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具体行动上,落实到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成效上,贯穿到坚持“一个目标、三个导向、五大战略”,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宜居、充满活力新日照的实践中,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遵循,以《准则》为尺子,加强对落实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准则》的各种行为,推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着力纠正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等问题,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严把选人用人关。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