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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日照市纪委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2-22 08:29:36

  四、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从严从重处理对抗组织调查的行为。健全完善市区联动、县域统筹、下查一级执纪审查机制,加大联合办案、提级办案、异地交叉办案力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进一步健全机制,细化措施,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用“四种形态”统领监督执纪工作,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细化第一种形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继续实施谈话“一固定五步骤”模式,避免谈话流于形式、走过场,推动红脸出汗具体化、常态化。用好第二种形态,从关心爱护和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转变工作理念,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避免出现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严格第三种形态,坚守纪律底线,对顶风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少数人员,在依纪给予重处分的同时,及时作出相应的职务调整。强化第四种形态,始终把严惩腐败抓在手上,对不但破纪而且破法的极少数,迅速查处、及时移交,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形成持续震慑。

  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查、改”活动,深入学习规则内容,对照规则查摆问题,针对问题抓好整改。创新组织制度,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建立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瞄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规范请示报告、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规程,建立完善监督执纪人员准入、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涉案款物统一管理等制度,严控自由裁量权,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监督执纪“零违纪、零事故”。

  做足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系统整理、充分利用违纪干部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发挥好反面教材的作用,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针对一起案件,不仅要给违纪者本人下发处分决定书,还要给其所在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分析案发原因,查找管理漏洞,打上制度“补丁”,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坚持执纪审查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深入剖析发案根源,以案释纪、以案为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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